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6-0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
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,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,学校继续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测范围

基础医学院2019届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

二、检测内容

毕业论文的检测内容包括毕业论文的选题与写作、内容及结论的创新性、文字复制率,要特别注意写作的规范化要求。

三、检测方式

本次检测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(http://vpcs.cqvip.com)大学生版的技术手段和盲审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,前者主要针对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率,后者主要针对毕业论文的选题、内容、结论创新性及写作规范要求。

四、维普检测系统检测要求

为便捷快速检测论文,提高检测效率,学校要求所有毕业论文应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(Word文本):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”。

例如:学号:15010101,姓名:张三,论文题目:黄芪的种类鉴定。则电子版文件名为:15010101_张三_黄芪的种类鉴定

五、检测流程和时间安排

毕业论文检测工作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。

1、初检:各专业根据本单位毕业论文工作计划,在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前提下,合理安排初检时间。

2、复检:对于初检后需要修改的毕业论文,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。

3、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,各学院检测工作须在毕业论文答辩一周后结束,检测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,报送学院备案。

六、技术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

结果类别

总文字复制比

性质初步认定

A

R≤30%

通过检测

B

30%<R≤50%

疑似有抄袭行为

C

R>50%

有较严重抄袭行为

 

注:R为总文字复制比,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。

1、A类:视为通过检测。学生可申请答辩,毕业论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。

2、B类:视为疑似有抄袭行为。在规定时间内,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论文,修改后进行复检。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%以内(含30%)的可申请答辩;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%的,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,并确定复检处理意见。

(1)、审核后,毕业论文经修改后可申请答辩。

(2)、审核后,确认毕业论文存在抄袭现象,取消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结果,毕业实践成绩按“不及格”记载。

3、C类:视为有较严重抄袭行为。由学院学风督导委员会进行认定。如确认该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按B类处理;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毕业论文按“不及格”记载,需重做毕业论文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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